Road Tunnels Manual

You are here

7.1. 紧急通道

        紧急撤离通道能够使用户在隧道内发生紧急事件时撤离到安全的场所,这种紧急通道在除短隧道外所有隧道中均应该设置。在短隧道中,洞门能够胜任紧急通道的角色。大部分隧道,都需要设置附加的紧急撤离通道,限定用户达到紧急避难场所的距离。

        紧急撤离通道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设置:

  • 隧道间的横通道(可以同时作为车行或人行横洞)。一些盖挖法修建的隧道,横通道可能仅仅由一个门一样的通道组成。钻爆法施工的隧道,两洞之间距离可能较远,需要通过一定长度的横洞来通行;
  • 紧急出口可以连通至紧急情况时可以避难的场所,但是为了保证第二阶段的撤离在消防队的控制之下,这些避难逃生场所必须直接或通过逃生通道连接地面。避难所应该有可以提供新鲜空气的设备和应急电话,另外应提供一些其他的附属急救设施。避难所的设计和使用程序应该考虑使用者的心理因素影响。(见报告2008R17"人员的因素以及与用户有关的隧道安全");
  • 安全通道与隧道平行或是在行车道的底部设置,并可以直接连通道地表或其他安全的地方;
  • 逃生通道是可以直接连接紧急出口与地表或其他安全地方的通道。这种通道的设置方式对于浅埋隧道是可行的(譬如采用盖挖法施工的隧道)。

Fig. 7.1-1 : 显示了纵向通风模式的单向通车隧道典型的避难模式

        紧急通道口之间的设置间隔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 使用隧道的车辆的类型,即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 交通流量及需要使用紧急通道的用户的数量;
  • 通风系统在紧急疏散阶段维持隧道基本工作状态的能力;
  • 事故探测及报警系统;
  • 除紧急通道外其它被保护通道的特征(包括通道的几何特征及明显的坡度和阶梯台阶);
  • 人的行为。

        两个紧急撤离通道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在100~500m之间。

Fig. 7.1-2 : 紧急撤离通道的方案之一

        以下的设计原则非常重要:

  • 紧急通道必须被明显的标示出来,以便与进入其他机房的通道区分。推荐采用的门的颜色(通常"紧急通道"的颜色是绿色)必须考虑到与隧道照明的模式相适应;
  • 门和通道的尺寸应该足够在短时间内能够通过大量人群以及救援工作者的装备;
  • 紧急通道能够直接或是可识别的标志在隧道中的任何位置被发现;
  • 地板和门阶的亮度以及紧急通道背后的舱室都应该是"吸引人的",另外还应设计成防止跌倒和绊倒;
  • 路边照明/标记不应成为行人的障碍;
  • 紧急撤离通道门不能关闭。

        在技术报告1999 05.05.B"隧道中的火灾和烟雾控制"和更新的技术报告2007 05.16.B"公路隧道中控制烟雾的系统和设备"更加详细的讨论了紧急通道的相关内容。

        在技术报告1999 05.05.B"隧道中的火灾和烟雾控制"和更新的技术报告2007 05.16.B"公路隧道中控制烟雾的系统和设备"更加详细的讨论了紧急通道的相关内容。

Reference sources

No reference source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