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 Tunnels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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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营运管理者及其合作

公路交通管理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任务,处于隧道环境的公路交通管理就更复杂了。隧道交通的复杂性部分源于不同服务需要提供的技巧和技能的多样性。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不同的风险承担方之间的相互协调是必须提前做好的重要准备,为了能够提供良好的交通和事故管理,这种协调应该是公共有效的。协调工作一般是在有此职能的当地或中央政府协调下开展,且记录下最终由具有跨机构委员会批准的工作计划。

主要以下框架内的承担风险者需要进行配合工作:

  • 隧道运营方
  • 公路运营网络的在隧道关闭、限行的各个岗位,即是整个线路交通管理的各个部分
  • 在规定和规程要求下,报告提交到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
  • 隧道业主(如果碰巧业主不是运营者),也应该被通知
  • 公众服务部门(火灾与救援部分、服务部门、交通警察、卫生医护服务),与之协调的干预计划必须做好准备,使他们能够以协调有效的方式干预来应对不同类型的事故
  • 其他的分包方(清洁、维护、其他与用户相关的分解服务方等)

 技术报告2007R04“组织、招聘和培训公路隧道运营人员指南”以更详细方式定义了组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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