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 Tunnels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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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营运组织机构

  从广泛的隧道角度来看,或不同国家责任主体组织的角度来看,隧道运营任务(运营和维修)是基本相似的。隧道的运营任务是由运营者或其他机构来执行的。

  一些情况下,一个单一的机构可以满足所有的人员需求,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些任务需要不同的公立或私营机构来完成。隧道业主或管理结构可以委托公立或私营机构总体负责隧道的建设和运营,也可以委托单独的具体运营任务,譬如可以将养护任务承包给具体承包商。

  事故处理具体措施可能差别很大,这与不同国家、地区的规定有关,也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具体到每一条隧道。所以不同的地区隧道运营者和交通警察的组织差别很大。

  尽管不同国家的具体环境相差很大,运营结构主要分为以下三组:

  • 运营技术组,即提供运营管理和交通协助的人员;
  • 建设与运营相关的技术人员(土木建筑和设备相关的人员);
  • 高级管理成员。

  在一些情况下,紧急救援服务也是运营工作的一部分。

  技术报告2007R04的第4章 “运营人员:任务和设施”详细定义了运营组织。

Reference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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