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隧道的规定,并制定了隧道相关的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安全与救援服务的规程和指南。
关于隧道安全的条款,隶属于欧盟的国家要求,泛欧公路网络中超过500m的公路隧道的安全条款应该满足Directive 2004/54/CE,该规程规定了必须实施的最低安全标准。其他更多的欧洲国家,也遵守相关的国际惯例,即《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ADR),其中就包括了与隧道工程相关的条款。每个成员国都根据欧洲的规定,制定了对应的国内法律。甚至一些国家的国内规定增加了新的更加严格的安全规定。欧盟成员国的公路隧道安全规定应遵守Directive 2004/54/CE,规程系统规定了泛欧公路网络中超过500m的隧道工程对安全措施的最低要求。
目前,有世界道路协会、世界隧道协会地下工程运营安全分会(ITA-COSUF)、世界隧道协会地下工程分会(ITA-AITES)合作颁布了一系列的隧道运营与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规程,相关文献可以在世界隧道协会地下工程运营安全分会(ITA-COSUF - Publications)的网站上找的。虽然这些规程和规范不尽详尽,但是是37个国家和三个组织建立的国际性平台。
但是迄今为止,许多国家都没有隧道及安全方面的规范和规程,这是由于这些国家内部没有隧道工程。可以给这些国家提出以下建议,建议这些国家选择一个有较长隧道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规范、规程的国家进行参考,而不必在多个国家的资料进行对比选择,否则可能导致无所适从。世界道路协会总结的这些规程,以及欧洲的European directive 2004/54/CE,都逐渐被作为国际性的规范作为参考。